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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慶消防評估與管理重要考點

作者:重慶消防 日期:2017/4/27 14:28:10

  重慶消防評估與管理重要考點

  1.區(qū)域消防安全的原則:系統(tǒng)性原則、實用性原則、可操作性原則

  2.區(qū)域進行火災風險評估內(nèi)容:

  (1)分析區(qū)域范圍內(nèi)可能存在的火災危險源,合理劃分評估單元,建立全面的評估指標體系;

  (2)對評估單元進行定性及定量分級,并結合專家意見建立權重系統(tǒng);

  (3)對區(qū)域的火災風險做出客觀公正的評估結論;

  (4)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防安全對策及規(guī)劃建議。

  3.區(qū)域進行火災風險評估流程:

  (1)信息采集;(2)風險識別;(3)評估指標體系建立;(4)風險分析與計算;(5)確定評估結論;(6)風險控制。

  4建筑火災風險評估的原則:(1)科學性。(2)系統(tǒng)性;(3)綜合性;(4)適應性。

  5.建筑火災風險評估內(nèi)容:

  (1)分析建筑內(nèi)可能存在的火災危險源,合理劃分評估單元,建立全面的評估指標體系;

  (2)對評估單元進行定性及定量分級,并結合專家意見建立權重系統(tǒng);

  (3)對建筑的火災風險做出客觀公正的評估結論;

  (4)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防安全對策及規(guī)劃建議。

  6.建筑火災風險評估流程:(1)信息采集;(2)風險識別;(3)評估指標體系建立;(4)風險分析與計算;(5)風險等級判斷;(6)風險控制措施。

  7.下列情況不應采用性能化設計評估方法:

  (1)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現(xiàn)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規(guī)定的;

  (2)國家現(xiàn)行消防技術標準已有明確規(guī)定,且無特殊使用功能的建筑;

  (3)居住建筑;

  (4)醫(yī)療建筑、教學建筑、幼兒園、托兒所、老年人建筑、歌舞娛樂游藝場所;

  (5)室內(nèi)凈高小于8.0m的丙、丁、戊類廠房和丙、丁、戊類倉庫;甲、乙類廠房、甲、乙類倉庫,可燃液體、氣體儲存設施及其他易燃、易爆工程或場所。

  8.建筑物消防性能化設計的基本程序如下:

  (1)確定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用途、建筑設計的適用標準;

  (2)確定需要采用性能化設計方法進行設計的問題;

  (3)確定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總體目標;

  (4)進行性能化防火試設計和評估驗證;

  (5)修改、完善設計并進一步評估驗證確定是否滿足所確定的消防安全目標;

  (6)編制設計說明與分析報告,提交審查與批準。

  9.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總目標一般包括如下內(nèi)容:

  (1)減小火災發(fā)生的可能性;

  (2)在火災條件下,保證建筑物內(nèi)使用人員以及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;

  (3)建筑物的結構不會因火災作用而受到嚴重破壞或發(fā)生垮塌,或雖有局部垮塌,但不會發(fā)生連續(xù)垮塌而影響建筑物結構的整體穩(wěn)定性;

  (4)減少由于火災而造成商業(yè)運營、生產(chǎn)過程的中斷;

  (5)保證建筑物內(nèi)財產(chǎn)的安全;

  (6)建筑物發(fā)生火災后,不會引燃其相鄰建筑物;

  (7)盡可能減少火災對周圍環(huán)境的污染。

  10.性能化設計步驟主要包括:

  (1)確定工程范圍;

  (2)確定總體目標;

  (3)確定設計目標;

  (4)建立性能判定標準;

  (5)建立設定火災情景;

  (6)建立試設計;

  (7)評估試設計及性能指標判定;

  (8)選定最終設計方案;

  (9)完成報告編寫設計文件。

  11.建筑的防火設計可分解為三個構成部分,即建筑被動防火系統(tǒng)、建筑主動防火系統(tǒng)和安全疏散系統(tǒng)。

  12.人員疏散計算方法主要有兩種:水力模型和人員行為模型。

  13.保證安全疏散的判定準則為:RSET+Ts

  其中RSET—疏散所需要的時間;

  ASET——開始出現(xiàn)人體不可忍受情況的時間,也稱可用疏散時間或危險來臨時間;

  Ts——安全裕度。

  14.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大致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的主體、消防安全管理的對象、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據(jù)、消防安全管理的原理、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法、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標等六大方面。

  15.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政策依據(jù):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地方性法規(guī)、部門規(guī)章、政府規(guī)章、消防技術規(guī)范。

  16.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則:

  (1)誰主管誰負責原則;

  (2)依靠群眾的原則;

  (3)依法管理的原則;

  (4)科學管理的原則;

  (5)綜合治理的原則。

  17.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行政方法、法律方法、行為激勵方法、咨詢顧問方法、經(jīng)濟獎勵方法、宣傳教育方法、輿論監(jiān)督方法等。

  18.技術方法主要包括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、因果分析方法、事故樹分析方法、消防安全狀況評估方法等。

  19.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界定程序包括申報、核定、告知、公告等步驟。

  20.單位消防安全職責:管理職責、組織火災撲救和配合火災調(diào)查的職責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完善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的職責。

  21.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職責:

  (1)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,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;

  (2)建立消防檔案,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,設置防火標志,實行嚴格管理;

  (3)實行每日防火巡查,并建立巡查記錄;

  (4)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,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;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,并不斷完善預案。

  22.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下列職責:

  (1)貫徹執(zhí)行消防法規(guī),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(guī)定,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;

  (2)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(chǎn)、科研、經(jīng)營、管理等活動統(tǒng)籌安排,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;

  (3)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(jīng)費和組織保障;

  (4)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,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(guī)程;

  (5)組織防火檢查,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,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;

  (6)根據(jù)消防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建立專職消防隊、志愿消防隊;

  (7)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,并實施演練。

  23.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:制度管理、立牌管理、教育管理、檔案管理、日常管理、應急備戰(zhàn)管理。

  24.下列任一種情況可不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:

  (1)可以立即整改的;

  (2)因國家標準修訂引起的(法律法規(guī)有明確規(guī)定的除外);

  (3)對重大火災隱患依法進行了消防技術論證,并已采取相應技術措施的;

  (4)發(fā)生火災不足以導致火災事故或嚴重社會影響的。

  25.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,可以直接判定重大火災隱患:

  (1)生產(chǎn)、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、倉庫和專用車站、碼頭、儲罐區(qū),未設置在城市的邊緣或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;

  (2)甲、乙類廠房設置在建筑的地下、半地下室;

  (3)甲、乙類廠房與人員密集場所或住宅、宿舍混合設置在同一建筑內(nèi);

  (4)公共娛樂場所、商店、地下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、樓梯間的設置形式及數(shù)量不符合規(guī)定;

  (5)旅館、公共娛樂場所、商店、地下人員密集場所未按規(guī)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(tǒng);

  (6)易燃可燃液體、可燃氣體儲罐(區(qū))未按規(guī)定設置固定滅火、冷卻設施。

  26.消防宣傳與教育培訓的原則:按照“政府統(tǒng)一領導、部門依法監(jiān)管、單位全面負責、公民積極參與”的原則,實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責任制。

  27.應急預案的編制范圍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重點單位、在建重點工程、其他需要制定應急預案的單位或場所。

  28.預案制定的程序:

  (1)明確范圍,明確重點部位;

  (2)調(diào)查研究,收集資料;

  (3)科學計算,確定人員力量和器材裝備;

  (4)確定滅火救援應急行動意圖;

  (5)嚴格審核,不斷充實完善。

  35.應急預案演練分類:

  (1)按組織形式劃分,分為桌面演練和實戰(zhàn)演練。

  (2)按演練內(nèi)容劃分,分為單項演練和綜合演練。

  (3)按演練目的與作用劃分,分為檢驗性演練、示范性演練和研究性演練。

  29.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每半年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,其他單位應當每年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。

  30.施工現(xiàn)場設置出入口的基本原則施工現(xiàn)場出入口的設置應滿足消防車通行的要求,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,其數(shù)量不宜少于2個。

  31.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、固定動火作業(yè)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;其它臨時用房、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。

  32.需設臨時消防救援場地的施工現(xiàn)場:

  (1)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;

  (2)建筑工程單體占地面積大于3000㎡的在建工程;

  (3)超過10棟,且為成組布置的臨時用房。

  33.臨時搭建的宿舍、辦公用房提出下列防火要求:

  (1)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。

  (2)建筑層數(shù)不應超過3層,每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0㎡。

  (3)建筑層數(shù)為3層或每層建筑面積大于200㎡時,應設置不少于2部疏散樓梯,房間疏散門至疏散樓梯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25m。

  (4)單面布置用房時,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.0m;雙面布置用房時,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.5m。

  (5)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疏散走道的凈寬度。

  (6)宿舍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㎡,其它房間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100㎡。

  (7)房間內(nèi)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5m,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.8m,房間建筑面積超過50㎡時,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.2m。

  34.時應急照明設置要求:

  (1)作業(yè)場所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%,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應小于0.5lx。

  (2)臨時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宜選用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燈具,自備電源的連續(xù)供電時間不應小于60min。

  35大型群眾性活動應當在活動前12小時內(nèi)進行防火檢查。

  36.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火災因素:

  (1)電氣引起火災;

  (2)明火管理不善引起火災;

  (3)吸煙不慎引起火災;

  (4)放煙花引起火災。

  45.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者對其承辦活動的安全負責,承辦者的主要負責人為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責任人。消防安全作為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,其消防安全責任也應由承辦者及承辦者的主要負責人負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