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重慶消防 日期:2016/7/1 15:45:15
爆炸物品在運輸過程中,很容易受到震動顛簸,發(fā)生摩擦,所以更要注意安全。
(1)運輸工具要防震性能好,不會冒火星。鐵路貨車的敞車、柴油汽車、自卸汽車、汽車的掛車、拖拉機、機動蘭輪車、摩托車都禁止用來裝運爆炸物品。在裝運前要對車廂進行認(rèn)真檢查和清洗;如有油演、酸堿和溶劑的斑漬,未經(jīng)徹底清除不得裝運。
(2)裝卸安全。裝卸工作要由懂得這方面知識的成年人擔(dān)任。裝卸工人通過的道路要有一定的寬度,防止來往時互相妨礙碰撞。道路要平整,冰凍時要防滑。裝卸時要輕拿輕放,禁止拋擲、翻滾和拖拉。在裝卸過程中駕駛員不得離開駕駛室。正在裝卸的車輛與待裝卸的車輛至少保持25米的距離;車輛與庫門(或火車車廂、露天堆場)之間的距離不少于10米。性質(zhì)相抵觸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車裝運,車上不得拼裝其他物品。裝車高度要低于車廂10厘米,不得超載,車廂底部要墊上軟墊,車上要用帆布遮蓋。
(3)運輸安全。要選派技術(shù)熟練的駕駛員擔(dān)任,并指派責(zé)任心強、懂得爆炸物品知識的人押運,車上不準(zhǔn)搭乘其他人員。出車前,要對車輛進行詳細檢查,車前掛上“危險品”的旗幟,如在夜間運輸,則車前、車后都要有紅色信號燈。裝運爆炸物品的各個車輛之間,以及與其他車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,車輛的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,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急剎車。運輸途中要嚴(yán)防外來火種,也要嚴(yán)防丟失。車輛要按規(guī)定線路行駛,不得穿越市區(qū)和人口稠密地段。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多中途就餐、住宿時,應(yīng)停放在安全的地帶,并派專人看管。裝運車輛不得停在橋梁、集鎮(zhèn)、機關(guān)、工廠、軍事設(shè)施附近,也不得靠近爐火及其他火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