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重慶消防 日期:2017/3/28 13:45:31
第一條 為了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,保障國家集體和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,保衛(wèi)四化建設和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,堅持“預防為主,防消結合”的方針,切實做好校內消防工作,特制定本條例,本條例只適用于本校的所有教職工。
第二條 消防管理實行“誰主管,誰負責”的原則,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。
第三條 消防安全工作是保障我校正常教學秩序,維護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。
第四條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教學管理工作之中,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,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教學管理工作同計劃、同布置、同檢查、同總結、同評比,即“五同時”。
第二章 組織領導體系
第一條 我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由校長擔任,保衛(wèi)處、綜合治理委員會具體督促實施。
第二條 我校的下屬各部門的主要領導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,起著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的消防教育與消防檢查的作用,部門工作人員為防火安全人。
第三條 組建義務消防隊,由保衛(wèi)處統(tǒng)一領導。
第三章 防火安全責任制
第一條 綜合治理委員會消防安全職責:
(一)制定消防安全制度,消防安全操作規(guī)程;
(二)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,確定我校的和各院、系、部等各部門、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;
(三)針對我校的特點對教職工、學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;
(四)組織防火檢查,及時消除火災隱患;
(五)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,設置消防安全標志,并定期組織檢驗、維修,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、有效;
(六)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暢通,并設置符合國家規(guī)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;
(七)制定火災事故處置預案。 ‘
第二條 保衛(wèi)處的消防安全職責:
(一)組織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和地方性的消防法規(guī)以及本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(guī)章制度;
(二)掌握本校的消防工作情況,收集和整理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,為我校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資料信息;
(三)檢查本校的火災隱患,制止違章行為,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;
(四)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,修訂消防安全管理規(guī)章制度,負責本校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器材設施的配置、維護工作;
(五)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工作,及時匯報有關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,協(xié)助做好火災現(xiàn)場保護和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;
(六)對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和事故責任人以及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(guī)章制度者,提出獎懲意見;
(七)認真完成本校綜合治理委員會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。
第三條 防火安全員組織及其職責
(一)校內務部門及崗位如院、系、部等,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;
(二)各部門崗位應當根據(jù)情況確定防火安全員若干人,其職責主要是負責本部門或本崗位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,提出火災隱患整改的建議,為本部門或本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當好參謀和助手;
(三)貫徹!断腊踩芾項l例》,把消防工作列入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中去;
(四)對本部門職工進行消防“三懂三會”教育(懂本部門火災危險性,懂預防火災措施,懂滅火方法、會報警、會使用消防器材,會撲滅初期火災);
(五)對本部門的火險隱患要有所了解,提高警惕,并積極消除隱患,對本部門使用的各種明火、大功率電器,要嚴格管理;
(六)負責維護管理配備于本部門的消防器材設施;
(七)發(fā)現(xiàn)火災要積極組織進行搶救,打119電話報警,同時配合消防員進行滅火,事后要保護好火災現(xiàn)場。
第四條 義務消防隊組織及其職責:
(一)在保衛(wèi)處的領導下,貫徹“以防為主,防消結合”的消防方針,積極開展防火宣傳和安全檢查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和消除火災隱患,保證安全;
(二)每學期組織不少于一次的消防知識討論、培訓,提高應急反應能力;
(三)維護保養(yǎng)消防器材,做到勤檢查、勤維修,保證隨時好用;
(四)發(fā)生火災時,迅速組織搶救,疏散人員,不可延誤時機,并打119報警,防止火災擴大蔓延,負責維護火災現(xiàn)場的秩序,保持救火通道暢通;
(五)保護好火災現(xiàn)場,協(xié)助領導認真調查起火原因。
第四章 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(一)消防宣傳教育制度
1、要充分利用黑板報、海報、標語、安全標志牌、校園廣播及網(wǎng)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;
2、對新進教職工、臨時工、尤其是新生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;
3、每學期應當組織一次消防知識宣傳教育活動,如果有條件的話,可以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習;
(二)電源、用電器管理制度
1、學校的電源管理由后勤產業(yè)處和電工負責;
2、學校各場所電器設備線路由電工負責安裝,嚴禁非技術人員安裝;